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基础学院位于江津区白沙镇驴溪河与长江交汇处的驴溪半岛上,学校三面环水,且水域情况复杂,为预防学生溺水,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教安【2015】9号),结合基础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宣传教育
1、保卫处设置防溺水警示标牌,开展防溺水专题讲座。
2、保卫处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团委办防溺水专题板报。
3、昱辰物业公司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巡逻校园周边水域。
4、各班学生签订不私自下水游泳的安全承诺书。
5、各班召开预防溺水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学生做到“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救,并立即寻找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二、建立奖惩制度
1、对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戏水的学生给予以下处理:
①严肃的批评教育;
②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③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④扣素质学分2分;
⑤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⑥有奖学金的停发其奖学金并取消其本年度的参评奖学金资格;
⑦是学生干部的取消其学生干部职务。
2、对举报劝阻同学私自游泳者给予以下奖励:
①加素质学分2分;
②在年度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
③在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④给予100-500元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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