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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基础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1 09:58   浏览次数:

 

为了预防疾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宿舍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制定本办法。
一、卫生标准
(一)地面卫生,无垃圾、无痰迹、无纸屑、无水渍。
(二)门窗及玻璃擦拭干净。
(三)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无乱贴乱挂。
(四)被子干净、叠放整齐。
(五)室内物品(含桌面和阳台上的物品)摆放整齐,床下鞋摆放在一条线上。
(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六)宿舍必须有垃圾兜,兜内套垃圾袋,垃圾必须入袋且不能超过兜口边缘。宿舍垃圾均须袋装并放入宿舍楼下垃圾车内。
二、评分标准(10分制):
(一)门口卫生(1分):门前无垃圾、无积水、门口墙壁无污迹。违犯一处扣0.3分。
(二)门窗卫生(1分):门窗无灰尘、无蜘蛛网,玻璃明亮干净。违犯一处扣0.3分。
(三)床铺(2分):床铺干净整洁,无杂物,被子叠放统一整齐。一床未做到扣0.3分。
(四)墙壁卫生(1分):屋内墙壁干净,无蜘蛛网、无污迹、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挂。违犯一处扣0.2分。
(五)地面卫生(1分):屋内地面拖扫干净,无垃圾、无痰迹、无纸屑、无水渍。未打扫或乱堆放垃圾扣1分;打扫不彻底酌情0.2-0.5分。
(六)物品摆放(3分):
1、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1分)。随处乱放扣0.2-1分;
2、阳台上热水瓶、脸盆、牙具摆放整齐,毛巾挂放整齐(1分)。随意摆放扣0.2-1分。
3、鞋子放在床下,从左往右摆放在一条线上且鞋尖朝外,床下无杂物(1分)。随意摆放扣0.2-1分。
(七)整体布局整齐合理、美观大方(1分)。
三、检查方式及奖惩
1、宿舍生活老师每天随机抽查5间寝室评分。
2、系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评分结果在当周五上午10:00前交学生处。
3、每周星期一、星期四晚上19:00由宿管部组织检查评分。
4、学生处每周对上述检查进行汇总,9分及以上并且没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为“周文明寝室”,4分及以下为“周问题寝室”,在基础学院通报。
5、学生处每月汇总,当月获两次及以上“周文明寝室”的为“月文明寝室”,当月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周问题寝室”的为“月问题寝室”。对“月文明寝室”和“月问题寝室”在基础学院通报;对“月文明寝室”授予“★★★寝室”称号并在寝室门楣上标志(每月流动),其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综合测评分和素质学分0.2分;“月问题寝室”成员每人每次分别扣综合测评分和素质学分0.2分。
“月文明寝室”加素质学分的,由学生处出具“素质学分认证签”发放学生本人,学生在“思想政治素质”类申报;“月文明寝室”加综合测评分以及“月问题寝室”扣综合测评分和素质学分的,由学生处出具书面的学生名单发各系部,各系部在综合测评和素质学分认证时执行,扣素质学分在“思想政治素质”类填写成负分,综合测评加分或扣分的在“奖励与处罚”类中直接加减。
6、学生处每学期汇总,评出“学期文明寝室”和“学期问题寝室”,在基础学院通报,对“学期文明寝室”授予“★★★★★寝室”称号并在寝室门楣上标志(在下一月检查评比中未达到“★★★寝室”标准的予以取消),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对“学期问题寝室”成员,视情况与当学年度个人评优和奖学金评定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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